必赢亚州366net预算、决算管理办法
发布人: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7-05-27 10:37:34 浏览次数:

必赢亚州366net预算、决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地发挥学院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合理配置办学资源,保障和促进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院年度预算草案由财务科编制,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三条  学院预算编制要遵循“勤俭节约、量入为出、坚持发展”的原则,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实现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

第四条  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五条  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定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排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部门核定的金额和补助标准编制;在编制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入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业务量和收费标准计算,无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上年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有关因素编制;在编制产业部门上缴收入时,应根据产业部门与学院签订的相关经济合同编制。

第六条  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建设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其安排要做到“适度从紧”,在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制,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建设项目支出的预算要按已落实的未经收入来源和单位自筹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来相应编制,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

第七条  各部门应在每年1020日前向财务科报送本部门第二年预算草案。财务科根据学院所属单位收支计划和当年实际支出情况,按照体育局下达的指标数,预测下一年的非税收入和经营收入,汇总编制预算方案。预算报表编制后,经主管财务副院长、院长审核,报省体育局审批,送财政厅。

第八条  学院预算支出要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执行,原则上不得突破。列入预算的项目经费必须均衡使用,上半年不得超过预算控制数的50%。(招生就业经费除外),确因工作需要超过用款进度的,需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各部门于当月下旬应向财务处提供下月的用款计划,以利于资金合理调度。

第九条  若在年度内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在每年1015目前由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财务科在充分调查分析后拿出初步意见,经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讨沦批准后进行调整。调增支出时必须有相应的收入来源弥补;调减收入时,必须有相应的压缩支出措施。

第十条  单位决算是指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决算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决算报表及报表附注;报表根据财政厅统一下发的报表格式、编制说明及软件操作要求,认证编制会计决算报告。

第十一条  单位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认真编制会计决算报告,全面、真实反映本单位会计决算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二条  单位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如实编制会计决算报告,不得漏报、瞒报或因工作不认真错报有关会计决算信息,更不得编造虚假会计信息;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决算信息,不得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会计决算信息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对于违反规定、提供虚假会计决算信息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